中国首次颁布饰品有害元素限量强制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6月29日正式发布了有关于饰品的有害物质限量的强制性标准GB 28480-2012《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并规定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覆盖了各种材质的饰品,包括儿童首饰(珠宝玉石除外),从而意味着国内市场对首饰产品的安全性要求进入规范化并为市场或政府监管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此外,本标准实施后,非贵金属首饰及摆件中的砷、汞、铬(六价)、铅总含量要求,在流通领域中给予一年的过渡期。
材质
|
有害物质
|
限量值
|
金属
|
镍 μg/(cm2·week)
|
用于耳朵或人体的任何其他部位穿孔,在穿孔伤口愈合过程中使用的制品
|
与皮肤长期接触部分(包括表面有镀层)
|
< 0.2
|
< 0.5 μg/(cm2·week)
|
总含量
mg/kg
|
成人
|
儿童(14岁及以下)
|
砷 As
|
<1000
|
<1000
|
铬(六价)Cr
|
<1000
|
<1000
|
汞 Hg
|
<1000
|
<1000
|
铅 Pb
|
<1000
|
<300
|
镉 Cd
|
<100
|
<100
|
溶出量
mg/kg
|
成人
|
儿童(14岁及以下)
|
锑 Sb
|
-
|
<60
|
砷As
|
-
|
< 25
|
钡 Ba
|
-
|
<1000
|
镉 Cd
|
-
|
<75
|
铬Cr
|
-
|
<60
|
铅 Pb
|
-
|
<90
|
汞 Hg
|
-
|
<60
|
硒 Se
|
-
|
<500
|
其他材质
|
有相应国家标准要求的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例如:纺织品制成的饰品,应符合GB 18401-2010,皮革制品应符合GB 20400-2006 等。
|
对于儿童首饰应在标签或其他标识物中予以明示。
若您的产品涉及到以上相关标准,应准确掌握新标准的内容,合理调整生产过程中相关的各种参数,以保证您的产品质量符合最新要求。
解决方案
作为中国国家标准的资深专家,天祥集团可以协助您并确保针织内衣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质量技术要求。天祥集团设立中国市场事业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针对中国市场产品符合性的有效解决方案。中国市场事业部扎根于中国,积极参与中国的标准化工作,和政府保持密切的合作,并深入追踪中国市场,标准法规更新的变化趋势。